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
正昊公司  2013-03-08
 

  目前,不少企业在关注职工仪表、注重企业形象的同时,却渐渐放松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的要求,致使一些“二次回收”、假冒伪劣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了企业生产一线。

  为降低成本,有的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,致使职工使用的很多劳动防护用品都是“超期服役”。更有甚者,一些企业为了图省事,干脆只为职工发钱,让其自行购买劳动防护用品。在这种情况下,职工一般都不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。

  劳动防护用品本应是生产者的“保护神”,可那些劣质、“超期服役”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的。

  因此,笔者认为,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,不仅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加大安全投入、改进工艺设备、搞好培训,还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,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采购、发放、监督使用等工作,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制,坚持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“体检”活动,确保职工用上放心的产品。

  毕竟,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的职责。